您好,欢迎来到柒仟企业服务(四川)集团有限公司官网!

【网站地图】

028-85170270 | 15282077970 

  全部服务分类

  • 公司服务:
    • 合资公司注册
    • 自贸区公司注册
    • 子公司注册
    • 内资公司注册
    • 集团公司注册
    • 个体户注册
  • 公司变更:
    • 法人变更
    • 股权变更
    • 经营地址变更
    • 税务变更
    • 跨区(省)迁移
    • 经营范围变更
    • 公司名字变更
  • 公司注销:
    • 简易注销
    • 一般注销
    • 疑难注销
  • 其他注册:
    • 公司年报
    • 公司遗失证件补办
    • 国家总局核名
  • 代理记账:
    • 小规模代理记账
    • 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
    • 个体户代理记账
  • 税务筹划:
    • 自然人代开
    • 核定征收(个体、个独)
    • 财税咨询(定制企业节税管控方案)
  • 税务服务:
    • 银行开户
    • 协助税务报道
    • 税控盘托管
    • 税务异常解决
    • 年度汇算清缴
    • 一般纳税人认定
  • 其他服务:
    • 社保开户
    • 社保管理
  • 常见许可:
    • 食品经营许可证
    • 卫生许可证
    • 办学许可证
    • 人力资源许可证
    • 劳务派遣许可证
    •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
    • 三类医疗许可证
    • 进出口备案许可证
  • 增值电信许可证:
    • ICP经营许可证
    • EDI经营许可证
    • 文网文经营许可证
  • 综合服务:
    • 商标注册
    • 著作权注册
    • 条形码注册
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没抵扣,如何开具红字发票?

作者:

发布:2020-12-23 10:50:23

阅读:225

问: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没抵扣,如何开具红字发票?

答: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)的规定,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(以下简称“专用发票”)后,发生销货退回、开票有误、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,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,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,如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、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,购买方填开《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》(以下简称《信息表)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。

       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,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,销售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(以下简称“新系统”)中填开并上传《信息表》。销售方填开《信息表》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。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《信息表》开具红字专用发票,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。红字专用发票应与《信息表》一一对应。

 

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