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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:2021-02-02 10:06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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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23日
增值税、消费税、个人所得税、月(季)度预缴企业所得税、按期汇总缴纳和核定征收印花税、预缴土地增值税、代收代缴车船税、烟叶税、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文化事业建设费、工会经费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、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、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
2月25日
农网还贷资金
2月28日
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
备注: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征收期限按照各统筹区域政策执行
2月28日
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、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
备注:
企业所得税汇算期1.1-5.31
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期1.1-3.31
来源:四川税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