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
发布:2021-02-27 09:31:12
阅读:126
3月15日
增值税、消费税、个人所得税、月(季)度预缴企业所得税、按期汇总缴纳和核定征收印花税、预缴土地增值税、代收代缴车船税、烟叶税、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文化事业建设费、工会经费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、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、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
3月25日
农网还贷资金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
备注:
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征收期限按照各统筹区域政策执行
3月31日
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、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、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
备注:
企业所得税汇算期1.1-5.31
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期1.1-3.31
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期3.1-6.30
来源:四川税务